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

拜拜

拜拜

夫人創設了居家佛堂,而拜拜之儀式,在各宗、流及地區的演化下,產生了各種的儀式與規則,而其中摘要如下:
1.敬天、佛:一般於正月初九之敬天及各佛之聖誕或節日,主要以鮮花、四果、菜碗(六或十二)、茶心等。敬天時如家中設有天公爐,則下供桌移至天公爐之下後方一點敬拜,如無設天公爐時則在家門口敬拜,而金紙以天公金等;敬佛則於寺或家中神明廳敬拜即可。
2.拜神、敬地:俗話說神要興,人要旺(即旺丁)”,平常拜神以清香即可,隨時可拜,以保香煙不斷,至廟參香則有金紙、鮮花或四果(兩者皆有也可);而聖誕時則以鮮花、四果、三牲或五牲(視神位高低,神位高者五牲,以賞兵、將)必備、壽金,而本宮端午時敬拜肉棕、七夕時敬拜油飯及湯圓(需有紅色湯圓)
3.拜地基主:為拜居家之保佑者,一般於年初一、清明、中元、中秋等大節日拜,一般以有肉之飯菜敬拜及金紙以二五(適量)
4.祭祖:以祭日、除夕、年初一、清明、端午、中元、中秋等節日拜,一般以有肉之飯菜敬拜及金紙以二五(適量),而端午時可只以肉粽敬拜,一般以中午以前敬拜,如時間不許可則可前一日拜。
5.拜好兄弟:於初一、十五日在門內拜,以有肉之飯菜敬拜、餅干、水果及金紙以二五(適量),清香以三柱插於飯中,飯需放飯匙;於初二、十六日在門外拜,一般為從商之家或公司敬拜,以有肉之飯菜敬拜、餅干、水果及金紙以二五(適量),清香插於每道菜中,飯需放飯匙,最好中午以前敬拜。
6.普渡:於初七月(視各地區普渡日不同)在門外拜,一般以地區性拜為主,以有肉之飯菜、水果、餅干敬拜(現在方便行事有肉之飯菜有時都不備)及金紙以二五(適量)、普渡金(視地區),清香以每道菜插,飯需放飯匙,及設毛巾、臉盆放於小椅子上。

而拜拜時要說什麼呢? 各宗、流及地區有不同的說法,主要如下:
1.敬天、佛:信士○○○**節日(平時則無節日),備※※※(祭品),敬拜◎◎◎(神明名稱),期保佑閤家四時平安,若有請幫忙者將事說於後。
2.拜神:信士○○○**節日(平時則無節日),備※※※(祭品),敬拜◎◎◎(神明名稱),期保佑閤家四時平安, 若有請幫忙者將事說於後。
3.拜地基主:地基主今日**節日備※※※敬拜,期保佑閤家平安
4.祭祖:歷代祖先今日**節日備※※※敬拜(除夕、年初一、中秋請諸祖先一同團圓),期祖先保佑閤家平安、事()業順利
5. 拜好兄弟:好兄弟今日**日備※※※敬拜,期保佑閤家平安、事()業順利
6.普渡:諸好兄弟今日**日備※※※敬拜,期保佑閤家平安、事()業順利

一般而言有事請求幫忙,以至廟中敬拜神明或敬天、佛時以口語化表述,若表明要答謝者,即為許願,而答謝需簡要明確,不可含糊或超過能力所及,於事後需回謝,未回謝者或無法及者即形成背信,自負因果;若有困難達成,需向許願之神、佛明報並經允許。

本宮若有事請求者,只留當事人姓名及其所在,若行動者,說明某時在什麼時間請求幫忙,特別注意不留生辰八字。

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

嘉義縣巡安宮選爐主(值東)規則

嘉義縣巡安宮選爐主(值東)規則
1.巡安宮(以下稱本宮)臨水夫人陳靖姑(以下簡稱臨水夫人)為淑世助人、廣施佛法、揚善弘道、尊孝敬師,擇福德有緣之人為爐主,奉旨特辦理此活動。
2.本宮依臨水夫人指示於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元宵節臨水夫人聖誕日(安宅神尊為一尺神尊一只),及八月十五日中秋節臨水夫人昇天紀念日(安宅神尊為一尺二寸神尊一只)各擇爐主1名及副爐主4名。
3.本宮於該日十六時,以信徒會會員之名單(含主持、主任委員、副主任委員、委員、顧問等相關成員),一一唱名擲杯,由臨水夫人允最多杯者為爐主(值東),另擇4名次多杯者為副爐主(如表一至五)
4. 擲杯由主任委員主持,總務委員為禮司,由爐主擲杯,爐主未出席者,由副爐主擇一擲杯,副爐主皆未出席者,由主任委員或擇福德之人執行擲杯。並由2人以上見證。
5.執行擲杯時口唸臨水夫人要給○○○為爐主給予多多杯後執行擲杯,允杯(如圖一)時持續再擲杯,直至臨水夫人未允杯(如圖二、三),紀錄允杯數,再換下一位進行擲杯。
6.執行擲杯選爐主程序完後,立即電話通知當選人是否願意擔任,遇有棄權者,依序次多神杯者擔任。
7.但遇有同數杯者,由同數杯者進行第二輪擲杯,由較多杯者擔任,而第二輪者皆棄權,再回第一輪選次多者。
8.當選爐主者以連續電話通知三次,相間隔10分鐘,未通知到當選人者或通知到未於30分鐘內確定者視同棄權,再依第6點辦理。
9.爐主權責:
(1)擇吉時請爐主神尊一尊(神尊安宅一年)、爐主爐一個(隨神尊安宅一年)、爐主燈一對(形式如圖四)、糖塔一個、報喜單一只(形式如圖五)、平安發財金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(於隔年神尊請回時,回謝紅包一只)
(2)下一次選爐主時負責擲杯。
(3)於福晏時協助主持,及晏請親友(依爐主需求增加桌數,但需自費)
(4)遇有臨水夫人出巡時全程護持。
(5)出席有關本宮祭典等活動。
10. 副爐主權責:
(1)糖塔一個。
(2)協助爐主一切活動。
(3)遇有臨水夫人出巡時協助全程護持。
(4) 福晏時依副爐主需求增加桌數,但需自費。
(5)出席有關本宮祭典等活動。
11.注意事項:
(1)神尊與爐放於神明廳頂桌中央或右邊,未設有神明廳者,置於易於供奉之地方。
(2)報喜單貼於神明廳正中央之上方明顯處或貼於明顯方便之處。
(3)爐主燈安放於天公爐之兩側,如未設天公爐或無處安放者,放於明顯方便之處所。
(4)糖塔則煮成甜點食用,以期保佑一年甜甜蜜蜜。
(5)家中如有喪事一年內,不參加選爐主活動(請主動告知),若當選後因而發生,請將神尊與爐主爐請回本宮安放,待下次選爐主活動,擇出新爐主。
(6)爐主家中之人,若有見或接觸大體者,請勿接觸神尊與爐主爐。
(7)爐主神尊一尊、爐主爐一個於爐主家中安宅一年,於隔年十日前需請回本宮(即農曆元月五日及八月五日),以利辦理下次擇爐主活動。遇有無法如期請回,可與本宮連繫提前請回。
(8)爐主神尊為安宅用,保佑閤家平安,除請回本宮外,勿請置其他地方(含其他宮廟)
(9)如有任何問題與本宮連繫,連絡電話05-78113280936993567
12. 擲杯選爐主時之拜拜布置,基本上本宮備置(如圖五) ,爐主基於誠心可另加布置。

13.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予以修正。




圖四




表一、嘉義縣巡安宮○○年選爐主名冊
姓名
電話
第一輪杯數
第二輪杯數
備註
陳大郎

3

副爐主
李次郎

5

副爐主
楊三女

5

副爐主
林五郎

7

爐主
蔡六女

2


詹七郎

6

副爐主
蘇九女

1


說明:林五郎勝出。

表二、嘉義縣巡安宮○○年選爐主名冊
姓名
電話
第一輪杯數
第二輪杯數
備註
陳大郎

3


李次郎

5

副爐主
楊三女

5

副爐主
林五郎

7
3
爐主
蔡六女

7
2
副爐主
詹七郎

6

副爐主
蘇九女

1


說明:林五郎、蔡六女第一輪同數,進行第二輪比數,林五郎勝出。


表三、嘉義縣巡安宮○○年選爐主名冊
姓名
電話
第一輪杯數
第二輪杯數
備註
陳大郎

3

副爐主
李次郎

5

副爐主
楊三女

5

副爐主
林五郎

7
3
棄權或無法通知
蔡六女

7
2
爐主
詹七郎

6

副爐主
蘇九女

1


說明:林五郎、蔡六女第一輪同數,進行第二輪比數但林五郎棄權或無法通知,為蔡六女勝出。


表四、嘉義縣巡安宮○○年選爐主名冊
姓名
電話
第一輪杯數
第二輪杯數
備註
陳大郎

3

副爐主
李次郎

5

副爐主
楊三女

5

副爐主
林五郎

7
3
棄權或無法通知
蔡六女

7
2
棄權或無法通知
詹七郎

6

爐主
蘇九女

1


王十娘

2

副爐主
說明:林五郎、蔡六女第一輪同數,進行第二輪比數但林五郎及蔡六女棄權或無法通知,為詹七郎勝出。

表五、嘉義縣巡安宮○○年選爐主名冊
姓名
電話
第一輪杯數
第二輪杯數
備註
陳大郎

3

副爐主
李次郎

5

副爐主
楊三女

5

副爐主
林五郎

7

棄權或無法通知
蔡六女

6
2
副爐主
詹七郎

6
3
爐主
蘇九女

1


王十娘

2


說明:林五郎第一輪爐主,因棄權或無法通知,由詹七郎及蔡六女進行第二輪比數,為詹七郎勝出。